中新網嘉興12月26日電 (記者 趙小燕 實習生 莫慧芳 通訊員 南海)26日,在浙江嘉興開辦工廠的尹某、李某夫婦,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上半年,李某、尹某夫婦在嘉興市南湖區新豐鎮開辦了一家加工廠進行金屬製品的錶面加工處理,併在廠里挖了一個能容納約60噸污水的廢液池,收集鹽酸廢液和沖洗鹽酸浸泡部件後產生的廢水。
  沒多久,廢液池出現了滲漏現象,與工廠只有一牆之隔的農田最先遭了殃,強酸性的廢水先是滲透到工廠圍牆外的小水溝,然後又滲到了村民許某家的農田裡,田裡的稻穀受到了嚴重污染。
  看著稻田裡鐵鏽般的紅顏色的污水,許某找到了李某交涉。為了息事寧人,李某私下裡給了許某500元作為賠償,但對池子滲漏一事,卻沒有進行任何處理,任由強酸性的廢水不斷地滲漏,進入溝渠。
  而為了不讓廢水再滲到田裡,許某的兒子不得不把水溝挖深。
  除了廢水問題,在許某之前,村裡好幾戶人家還因為李某廠里排放的刺激性氣體難以忍受,鬧到了到廠里,李某夫婦不得不拆掉了排放廢氣的排氣管。
  李某的工廠在運轉期間,並沒有經過環保部門審批。
  在今年9月和12月,環保部門先後三次勒令李某夫婦立即停產,拆除相關設備,限期補辦環保審批手續,還要求未通過環保審批前不得再進行生產。
  但對環保局的要求,李某夫婦卻是陽奉陰違,檢查後暫停一段時間,等風聲一過又開始我行我素,繼續生產。
  根據環保部門檢測,滲透到農田溝渠的廢液總鉻含量最高的達到了4.53mg/l,遠超國家所規定的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5mg/l的標準。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尹某在無環保資質的情況下,經環保部門多次執法後仍違規生產,造成周圍環境污染,後果嚴重,具有一定社會危險性,遂作出批捕決定。(完)  (原標題:廢液外泄致農田嚴重污染 浙江一對作坊夫婦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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